土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四部分12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34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38
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的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土方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支挡土板等,在计价时考虑。
1)挖沟槽:指挖土深度>0.3m,长>3宽,宽≤3m(即细长条的)
V=B×L×H 或 V=B×H×L
B—垫层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L—垫层长度(L中,L内-(B/2-b/2)×T型接头个数)
2)挖地坑:指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V=A×B×H
A、B—垫层长度、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3)大开挖:指坑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的)计算同 2)
4)人工挖桩孔: V=3.14×R2×H
※人工挖桩孔与砼灌注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
※以不重列为原则。如将人工挖孔列入"砼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3、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
1)基础回填土:
V=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2)室内回填土:
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室内外高差-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厚度)
※主墙厚度: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面积
4、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回填
※地沟土方开挖、回填应包含在地沟中,一般不单独列项。
5、土方运输(一般不单独列项):按自然方以m3计算。
若无法按自然方计算的,可按压实方量×1.15的系数.